《纪法贯通·依法治权》百集连载第九十二集
发布日期:2026-11-05
问责利器促担当 失责必问问必严
—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
纪律后面的那根"鞭子"——问责。有权必有责,用权受监督,失职要问责,违法要追究,这十六个字构成权力闭环的最后一道闸门。

一、从"有权无责"到"终身问责" 权力与责任从来是一体两面。2016年6月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审议通过,2019年、2024年两次修订,把"终身问责"写入制度: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、后果严重的,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、提拔或者退休,都应当严肃问责。退休不是护身符,调岗不是避风港,离职不是免责牌。
二、问责什么:六种情形划出红线 问责条例明确了六种问责情形:党的领导弱化,管党治党宽松软,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,维护党的纪律不力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、不扎实,以及其他失职失责情形。
这些情形指向"不干事"和"乱干事"两端:不作为是缺位,乱作为是越权,两者都要被问责。
三、问责谁:既问下级,也问上级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,重点是主要负责人,同时区分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,防止层层往下推、板子只打基层。
"一案双查"让上级主管领导也不能置身事外: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,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,倒逼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。
四、怎么问:三种方式各有其用 问责方式主要包括检查、通报、改组,对领导干部采取通报、诫勉、组织调整或者纪律处分,从轻到重,既体现"严"的主基调,也体现"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"的方针。
问责不是越多越好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落实"三个区分开来":把缺乏经验的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分开来,把探索性试验的失误与明令禁止后的我行我素区分开来,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。
五、容错不是纵错:问责与激励并举 问责的初衷是促担当,不是制造"躺平"。动辄得咎就会形成"洗碗效应"——越是干活的人越怕出错,索性不干了。精准问责必须配套容错纠错机制。
容错边界很清晰:出于公心、程序合规、未谋私利,方能容;明知故犯、谋取私利、后果严重,必问责。
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,也是依法治权的压舱石。纪律划出底线,问责守住底线,二者一柔一刚,共同构成"三不腐"的制度链条。
供稿:范雨)
【审稿:江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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